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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次代表会议决议



发布日期:2005-3-30 12:55:29 点击次数

 

第五次代表会议决议

  (2003年12月14日北京市佛教协会第五次代表会议通过)

  北京市佛教协会第五次代表会议于2003年12月13日至14日在北京举行,会上牟小东居士致开幕词;传印法师作了《北京市佛教协会第四次理事会工作报告》、牟小东居士作了《关于修改<北京市佛教协会章程>的说明》。中共北京市委统战部周伯琦副部长、北京市宗教事务局张恕贤局长、季文渊副局长等到会祝贺。张恕贤局长作了重要讲话。本次会议的代表、列席代表来自本会所属五个寺院和居士林等单位,由汉、蒙、藏、锡伯族等四个民族,共122人组成,因事因病请假14人,实到108人,符合本会章程规定人数,具有广泛的代表性。
  在两天的会议中,代表们认真阅读、审议了会议文件和各项议题,围绕本次会议的主题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各抒己见,畅所欲言。大家认为,本次会议是在北京佛教界新老交替、佛教事业迎来大好机遇、自身建设面临严峻挑战的关键时刻召开的,是一次关系北京佛教事业发展方向的会议,也是一次继承传统、开拓未来的会议。这次会议讨论、通过的文件和作出的决议,不仅对当前北京佛教事业的开展具有现实的指导作用,而且对今后佛教事业的建设与发展具有深远的意义。会议在认真酝酿、民主协商的基础上,选举产生了北京市佛教协会第五届理事会和北京市佛教协会新一届领导成员。
  一、关于学习贯彻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
  与会代表认真学习讨论了江泽民同志在2001年12月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对新时期宗教工作的科学论断,深受与会代表的积极拥护和高度赞扬。会议要求,北京佛教界认真学习领会其精神实质,以此来指导我们的工作,并严格按照《北京市宗教事务条例》执行会务。
  二、关于张恕贤局长的重要讲话与会代表认真听取了张恕贤局长的重要讲话,深受鼓舞,认为这个讲话生动体现了国家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符合实际,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讲话要求北京佛教界高举爱国爱教的旗帜,引导广大信众以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精神,建设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北京佛教。会议要求与会代表做好对张恕贤局长讲话精神的传达贯彻工作。
  三、关于揭露和制止“法轮功”邪教对佛教的不法侵害
  会议期间,根据全体与会代表的提议,就关于揭露和制止“法轮功”邪教对佛教的不法侵害,做了专项决议。会议号召本会所属寺院及居士团体、四众弟子积极行动起来,继续深入开展揭露、批判“法轮功”邪教的活动。用慈悲之心,感化冥顽,拯救迷者;以正义之举,除恶反邪,去伪匡正。
  四、关于《北京市佛教协会第四届理事会工作报告》
  会议认真审议了《北京市佛教协会第四届理事会工作报告》。认为第四届理事会五年来各方面的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完成了历史使命,并为今后会务工作的开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报告提出的二十一世纪北京佛教事业发展蓝图及实施方案鼓舞人心,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五、关于《北京市佛教协会章程》及《关于修改<北京市佛教协会章程)的说明》会议审议通过了新的《北京市佛教协会章程》及《关于修改<北京市佛教协会章程>的说明》。为了适应北京佛教事业建设与发展的需要,新《章程》对本会的宗旨、任务、组织等条款作了必要的修改。会议要求本会所属寺院、居士林都必须学习和遵守《北京市佛教协会章程》。
  与会全体代表认为,在世纪之初召开这次会议,标志着北京市佛教事业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会议号召,北京市各民族佛教徒紧密团结在一起,积极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服务,继承和发扬佛教优良传统,爱国爱教,坚持维护法律尊严、维护人民利益、维护民族团结、维护国家统一,把握当前大好机遇,从国家的大局和佛教事业的根本利益出发,自觉地把这次会议制定的方针任务和措施化为实际行动,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为庄严国土、利乐有情、佛日增辉、法轮常转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北京市佛教协会

  关于深入开展揭批“法轮功”邪教的决议

  (2003年12月14日北京市佛教协会第五次代表会议通过)

  “法轮功”邪教盗我佛教“法轮”以为其名号,窃我佛祖诞辰以作李洪志“生日”,篡我佛教术语名相以充其邪说,诬我佛教而自称“最高佛法”,恶紫夺朱,欺骗蒙蔽了无数的海内外民众,祸教祸民,其罪业其危害馨竹难书,一时世人因谈“法轮”而色变,佛子因言“佛法”而蒙羞。这真是佛教亘古未有之大耻辱,天地不容之大邪恶。
  众所周知,佛教义理博大精深,二千五百多年来,以其不朽的智慧、慈悲的精神,和平传教的方式,弘传于五洲四海,形成了汉语、藏语、巴利语三大语系佛教。传入中国二千多年来,与中国固有文化相融合,成为中华传统文化的一朵奇葩,赢得了历朝的护持、万民的崇信。佛教历来倡导“庄严国土,利乐有情”,奉行“爱国爱教,护国利民”,与“法轮功”邪教有着天壤之别。故自1995年以来,佛教界即率先揭露批判“法轮功”;2001年3月12日,中国佛教协会发表了《致全国佛教界的公开信》,表明了中国佛教界的严正立场,反映了广大佛教徒的心声,从此全国各地开展了声势浩大的“宗教反邪”活动。本会对此予以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并积极响应。近年来,邪教“法轮功”在海外继续窃我“法轮”名义,打着“佛法”旗号,甚至以中华传统文化的代表自居,大肆欺骗世界舆论,并进行了一系列破坏社会稳定、危害国家安全的罪恶活动,且有变本加厉之势。对此,本会郑重声明“法轮功”不是佛法,是附佛法外道,是彻头彻尾的邪教。我们希望北京市佛教徒团结起来,与本会一道,揭露和制止“法轮功”邪教对佛教的不法侵害。本会第五次代表会议郑重作出决议,号召本会所属寺院、居士团体、广大四众弟子继续行动起来,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树立正信,倡导正行,广泛开展弘法利生活动,同时进一步深入揭露批判“法轮功”邪教,用慈悲之心,感化冥顽,拯救迷者;以正义之举,除恶反邪,去伪匡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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